指示標誌是交通標誌中主要標誌的一種。用以指示車輛和行人按規定方向、地點行駛。指示標誌的顏色為藍底、白圖案;形狀分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
指示標誌表示隻準一切車輛向左(或向右)轉彎。設在車輛必須向左(或向右)轉彎的路口以前適當位置。有時間、車種等特殊規定時,應用輔助標誌說明或附加圖案。
一般規定
指示標誌是交通標誌中主要標誌的一種,
用以指示車輛和行人按規定方向、地點行駛,在組織疏導方麵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指示標誌的顏色為藍底、白圖案;形狀分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
種類設置地點
直行標誌
表示隻準一切車輛直行。設在必須直行的路口以前適當位置。
有時間、車種等特殊規定時,應用輔助標誌說明或附加圖案。
向左(或向右)轉彎標誌
表示隻準一切車輛向左(或向右)轉彎。設在車輛必須向左(或向右)轉彎的路口以前適當位置。有時間、車種等特殊規定時,應用輔助標誌說明或附加圖案。
直行和向左轉彎(或直行和向右轉彎)標誌
表示隻準一切車輛直行和向左轉彎(或直行和向右轉彎)。設在車輛必須直行和向左轉彎(或直行和向右轉彎)的路口以前適當位置。有時間、車種等特殊規定時,應用輔助標誌說明或附加圖案。
向左和向右轉彎標誌
表示隻準一切車輛向左和向右轉彎。設在車輛必須向左和向右轉彎的路口以前適當位置。有時間、車種等特殊規定時,應用輔助標誌說明或附加圖案。
靠右側(或靠左側)道路行駛標誌
表示隻準一切車輛靠右側(或靠左側)行駛。設在車輛必須靠右側(或靠左側)道路行駛的地方。有時間、車種等特殊規定時,應用輔助標誌說明。
立交行駛路線標誌
表示車輛在立交處可以直行和按圖示路線左轉彎(或直行和右轉彎)行駛。
設在立交橋左轉彎(或右轉彎)出口處適當位置。
環島行駛標誌
表示隻準車輛靠右環行。設在環島麵向路口來車方向的適當位置。車輛進入環島時應讓內環車輛優先通行。
單行路標誌
表示一切車輛單向行駛。設在單行路的路口和入口處的適當位置。有時間、車種等特殊規定時,應用輔助標誌說明或附加圖案。
步行標誌
表示該街道隻供步行。設在步行街的兩端。
鳴喇叭標誌
表示機動車行至該標誌處必須鳴喇叭。設在公路的急彎、陡坡等視線不良路段的起點。
幹路先行標誌
表示幹路車輛可以優先行駛。設在有停車讓行標誌的幹路路口以前適當位置。
人行橫道標誌
表示該處為人行橫道。標誌顏色為:藍底、白三角形、黑圖案。
設在人行橫道線兩端適當位置。
車道行駛方向標誌
表示車道的行駛方向。設在導向車道以前適當位置。需要時,圖中箭頭可以反向使用。
專用車道標誌
用以告示前方車道專供指定車輛通行,不準其他車輛及行人進入。
允許掉頭標誌
表示允許機動車掉頭。設在允許機動車掉頭路段的起點和路口以前適當位置。有時間、車種等特殊規定時,應用輔助標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