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04日 08:53 來源: 新文化網
為鼓勵社會各界舉報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的打擊力度,確保醫療保障基金安全,9月2日,新文化報·ZAKER吉林記者從省醫療保障局獲悉,近期,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制定下發了《吉林省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都殑t》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簡稱舉報人)對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以及參保人員等涉嫌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進行舉報,提供相關線索,經查證屬實,都可以得到獎勵。醫療保障基金包括:醫療保障部門管理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離休干部統籌醫療費等專項基金。
舉報人可以通過舉報電話、網站、郵件、電子郵箱、App等舉報渠道進行舉報,可以直接向本級醫療保障部門進行舉報,也可以向上一級醫療保障部門或者國家醫療保障局進行舉報。舉報人可進行實名舉報,也可提供可以辨別聯系方式的匿名舉報。醫療保障部門對符合受理范圍的舉報案件,將在接到舉報后15個工作日內立案調查,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特別重大案件,經單位集體研究后,可以適當延長,但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舉報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舉報人提供的舉報內容有詳細違法事實、線索及直接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的,按舉報內容涉及查證屬實違規金額2%給予舉報獎勵。舉報人提供的舉報內容只有部分的違法事實、線索及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基本相符的,按舉報內容涉及查證屬實違規金額1.5%給予舉報獎勵。舉報人為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內部人員、原內部人員,或者是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競爭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在上述獎勵基礎上,可額外給予查證屬實違規金額1%舉報獎勵。舉報人提供的舉報內容不涉及違規金額或經查實無法確定違規金額,但舉報內容屬實的,給予200元獎勵。
對舉報線索查實應按比例支付的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最低不低于200元。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200元的,按200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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