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設施指的是交通運輸中,必要的工具(包括車輛、船舶、飛機) 、機械設備、場地、線路、通信設備、信號標誌、房屋 (包括車站、倉庫、候車場地、售票場地) 等。我國目前交通運輸比較落後,為了支持交通運輸事業的發展,現行建築稅規定,對交通設施的自籌建設投資免征建築稅。
那麽交通設施公司告訴大家交通安全設施主要都有哪些方麵組成的呢?
(一)交通標誌
交通標誌是用圖形符號、顏色和文字向交通參與者傳遞特定信息,用於管理交通的設施,主要起到提示、誘導、指示等作用。它主要包括警告標誌、禁令標誌、指示標誌、指路標誌、旅遊區標誌、道路施工安全標誌等主標誌以及附設在主標誌下的輔助標誌。標誌的支撐結構主要包括柱式(單柱、雙柱)、懸臂式(單懸臂、雙懸臂)、門架式和懸掛式幾種。
(二)防撞設施
防撞設施主要包括護欄、防撞筒等。護欄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失控車輛越過中央分隔帶或在路側比較危險的路段衝出路基,不致發生二次事故。同時,還具有吸收能量,減輕事故車輛及人員的損傷程度,以及誘導視線的作用。護欄的形式按剛度的不同可分為柔性護欄、半剛性護欄和剛性護欄,按結構可分為纜索護欄、波形梁護欄、混凝土護欄、梁柱式鋼護欄、組合式護欄等,其中,波形梁護欄板又分為雙波和三波兩種。防撞筒的主要作用是吸收能量,減輕事故車輛及人員的損傷程度,同時也有誘導視線的作用。